爆炸致15人死亡多人受傷昨日13名賭場馬仔被控開設賭場罪案發(fā)后公安機關各警種第一時間趕到現(xiàn)場開展工作(資料圖)。 本報訊 今年1月13日,凱里市龍場鎮(zhèn)一流動賭場發(fā)生爆炸案,15人被炸死,多人受傷。11月13日,凱里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,阮洪林等13名被告人被控犯開設賭場罪。 13名賭場馬仔出庭受審 檢察機關指控,2013年9月4日至2014年1月13日,楊慶偉伙同吳波(二人另案處理)等人以盈利為目的,先后在凱里市龍場鎮(zhèn)洗煤廠、沙子沖、老山等地以“滾地龍”押大小的方式開設賭場,并雇請阮洪林到賭場上班,負責修建和維護賭場設施,找人制作賭具,幫助發(fā)放放哨人員工資等,還雇請張勇、張忠、張安榮、吳紹成、楊仕寶等(其中有一人是未成年人,只有17歲)先后到賭場放哨望風。賭場通過收取水錢給放風人員發(fā)工資,工資數(shù)額每天100元至300元不等。 阮洪林等人服務的賭場組織十分嚴密,除了設施維護人員和放風人員外,還有負責看守場子的、接送賭徒的以及記賬的。每天參賭人員少則10人左右,多的時候達100多人,下注金額在50元至20萬元不等。 檢察機關認為,阮洪林等13人明知他人開設賭場是違法犯罪行為但仍然為其提供服務,這已經(jīng)觸犯了我國刑法的有關規(guī)定,構成了開設賭場罪,應依法追究刑責。 賭場暗哨一直布到派出所 昨日庭審中,13名被告人均認罪態(tài)度較好,多次向法官表示要痛改前非,希望得到從輕處理。在接受法庭調(diào)查時,13名被告人一一交代了自己所犯的罪行。 據(jù)了解,在賭場服務期間,他們獲得的總收益最高的有2萬多元,較低的只有幾千元。13人中絕大多數(shù)是放風人員,少數(shù)人除了放風,還兼職做其他工作。放風期間,有的被安排在賭場附近,有的在1公里開外的路口,還有的在龍場鎮(zhèn)集鎮(zhèn)上,個別人員則以交通運輸為掩護流動放哨,一旦看到公路上有警車,立即通知賭場。 這些放風人員中,楊仕寶的“職位”最特殊。因為他在龍場鎮(zhèn)派出所附近有門面,賭場老板便找到他,讓他負責監(jiān)視派出所,一旦有任何“風吹草動”立即報告。不過楊仕寶辯稱,他這樣干的時間并不長,只掙到兩三千元。 本次庭審,從下午2時30分開始,至下午5時結束。庭審結束后,審判長宣布將擇期宣判。 新聞背景 2014年1月13日,凱里市龍場鎮(zhèn)老山村附近的荒坡上,一個流動賭場發(fā)生爆炸事件,造成15人死亡、多人受傷。 案發(fā)后,省委、省政府領導即作批示,要求全力開展案件偵破、傷員救治、死傷者善后處理等工作,并加強爆炸物管控和隱患排查。公安部工作組在1月14日凌晨趕到案發(fā)現(xiàn)場指導案件偵破。 2014年3月6日,“1·13”爆炸案成功告破,犯罪嫌疑人楊某龍、楊某中已被抓獲,F(xiàn)已查明,黃平縣谷隴鎮(zhèn)村民楊某龍、楊某中二人多次密謀,對凱里龍場鎮(zhèn)老山村非法聚賭點實施爆炸后搶劫。二人對案發(fā)非法聚賭點踩點安裝爆炸裝置后,于2014年1月13日14時30分許實施爆炸。2014年3月5日,警方將潛逃外地的二人抓獲歸案。二人對實施爆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 |